發(fā)布時間:2024-06-07
白居易當縣令怒打行賄人
唐朝貞元年間,白居易被派往陜西周至當縣令。 他剛上任,城西的趙鄉(xiāng)紳和李財主就為爭奪一塊地跑到縣衙打官司。趙鄉(xiāng)紳差人買了一條大鯉魚,在魚肚中塞滿銀子送到縣衙。而李財主則命長工從田里挑了個大西瓜,掏出瓜瓤,也塞滿銀子送了來。收到兩份“重禮”后,白居易吩咐手下貼出告示,明天公開審案。
第二天,白居易升堂后問道:“你們哪個先講?”趙鄉(xiāng)紳搶著說:“大人,我的理(鯉)長,我先講。”李財主也不甘示弱說:“我的理(瓜)大,該我先講。”白居易沉下臉說:“什么理長理大?成何體統(tǒng)!”趙鄉(xiāng)紳連忙說:“大人息怒,小人是個愚(魚)民啊!”白居易一笑說:“本官耳聰目明,用不著你們旁敲側擊,更不喜歡有人暗通關節(jié)。來人,把賄賂之物取來示眾。”
衙役取來鯉魚和西瓜,當眾抖出銀子。白居易厲聲喝道:“大膽刁民,膽敢公然賄賂本官,按大唐律法各打40大板!”眾百姓無不拍手稱快。至于這些行賄的銀子,白居易就用來救濟貧苦百姓了。
(2014年04月08日 來源:成都日報)
http://culture.people.com.cn/n/2014/0408/c172318-248493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