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市場監(jiān)管報
發(fā)布時間:2025-03-12
本報訊 3月10日,,市場監(jiān)管總局辦公廳發(fā)布了《關于打擊食品中非法添加非布司他及其系列衍生物違法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市場監(jiān)管總局組織河北,、浙江、廣東等省市場監(jiān)管部門查辦宣稱“治痛風”“降尿酸”功能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系列案件的過程中,,發(fā)現(xiàn)犯罪分子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布司他新型衍生物,。根據(jù)辦案工作需要,總局認定了執(zhí)法檢驗方法,、組織專家出具了有毒有害認定意見,。
近年來,宣稱“治痛風”“降尿酸”功能食品非法添加案件不斷增多,。為進一步嚴厲打擊食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違法行為,,便于全國各級市場監(jiān)管部門辦理此類案件,《通知》公布了《食品中非布司他異丙基替代物的執(zhí)法檢驗方法》《食品中非法添加非布司他及其系列衍生物的有毒有害專家認定意見》《食品中非布司他及其系列衍生物的有毒有害認定意見》,。
《食品中非布司他異丙基替代物的執(zhí)法檢驗方法》明確了食品中非布司他異丙基替代物執(zhí)法檢驗的范圍,、原理、試劑材料,、儀器和設備,、分析步驟,、結果計算、精密度,、其他等八個方面內容,,明確該執(zhí)法檢驗方法適用于糖果、飲料,、酒類,、茶葉及相關制品中非布司他異丙基替代物的定性和定量測定。
《食品中非法添加非布司他及其系列衍生物的有毒有害專家認定意見》《食品中非布司他及其系列衍生物的有毒有害認定意見》明確,,非布司他及其系列衍生物通過抑制黃嘌呤氧化酶合成尿酸的作用,,起到緩解痛風的療效,但同時也具有肝腎毒性等副作用,;依據(jù)食品安全法食品不得添加藥品,,而非布司他及其系列衍生物也從未獲得批準作為食品添加劑或新食品原料以及保健食品原料應用,因此在食品中檢出非布司他及其系列衍生物屬于非法添加,。同時,,由于非布司他及其系列衍生物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核心藥效團和臨床功效,呈現(xiàn)類似的肝腎毒性等危害,,食品中非法添加,、使用非布司他及其系列衍生物可危害人體健康,甚至危及生命,。據(jù)此,,食品中非法添加的非布司他及其系列衍生物被認定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通知》明確,,檢驗檢測機構可以采用上述執(zhí)法檢驗方法對涉案食品進行檢驗,檢驗結果可以作為案件定性裁量和定罪量刑的參考,。同時,,認定意見作為同類案件移送司法機關的佐證材料,可供司法機關甄別有毒有害物質成分,、實施定罪量刑時參考,。
□蘇 喆